交通事故做醫療鑒定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那么交通事故做醫療鑒定需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關于交通事故做醫療鑒定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做醫療鑒定需要什么手續
交通事故就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的要進行醫療鑒定時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調解賠償程序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