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中止含義債務糾紛訴訟時效

導讀: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訴訟時效的中止含義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止含義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時效的中止含義
什么是訴訟時效的中止?
律師解答:
答:中止也稱暫停,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由于發生了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障礙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時,訴訟時效暫停計算,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才又接著計算
相關法律知識: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