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什么意思?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導讀:
訴訟時效是什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內,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那么訴訟時效是什么意思?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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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債務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找法院進行處理。而債務糾紛的訴訟是有一定時效的,如果過了時效,法院可能就很難再為我們伸張正義。那么訴訟時效是什么意思?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深圳追債網這就為您解答。
訴訟時效是什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內,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債務超過訴訟時效的該怎么辦
首先要考慮該筆債務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如果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那么您就要采取可行的救濟措施來補救,使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具體訴訟超時的救濟方法,如下所述:
1、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3、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的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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