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導讀:
但民間借貸訴訟時效分無借貸期限合同和有借貸期限合同兩種情況,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制度。那么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民間借貸訴訟時效分無借貸期限合同和有借貸期限合同兩種情況,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制度。關于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制度,當借貸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民間借貸訴訟時效分無借貸期限合同和有借貸期限合同兩種情況,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制度。即超過了此時效,原債務成為自然債務,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2、此時,債務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可以視為借款人自愿放棄時效利益,對償還原債務的一種認可,使債務從自然狀態變成了可執行狀態。此時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就具備了勝訴權。
2、短期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不合格的產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
3、特殊訴訟時效:是指《民法通則》以外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時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限為四年。
4、最長時效:以上三種訴訟時效,都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