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

導讀: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存在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那么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存在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關于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延長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存在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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