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

導讀:
分公司若領有工商部門頒發的執照,屬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組織,也享有民訴主體資格。那么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公司若領有工商部門頒發的執照,屬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組織,也享有民訴主體資格。關于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訴訟的進行當中最為重要的一件事情可能就是主體與客體的確定了,這關系到訴訟的當事人的確定,很多人都不知道建筑工程訴訟的主體應該如何確定。下面就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帶來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一)一般而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當事人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企業可按合同約定確定相應的對方當事人。但企業本身主體又較為復雜,設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處、項目經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權成為民事訴訟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領有工商部門頒發的執照,屬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組織,也享有民訴主體資格。而工程處是否能成為民訴主體,要看是否經工商部門登記:而項目經理不具法人資格,也非獨立核算的內部機構,無權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與被訴:另施工企業名稱變更情況較多,訴訟中應以變更后的經濟實體為訴訟當事人,并向法院提供工商部門的變更登記資料。被告主體錯誤后,在起訴標的較大情況下,原告與其撤訴后重新起訴,倒不如讓主審法院駁回本方訴請,原因在于原告撤訴還需承擔50%的受理費。而裁定駁回時原告只需承擔受理費50元。原告起訴時,如被告屬企業法人時,原告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影響法院審理判決;如被告屬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則原告應提交被告已經工商部門注冊的依據,否則法院很可能以原告末充分舉證證明被告已經工商部門登記,從而無法證明被告具合格主體資格為由,駁回原告起訴、
(二)工程轉包的訴訟主體確認1、轉包后發生拖欠工程款糾紛的處理(1)轉包時,經發包人同意的,屬于合同法規定的合同轉讓:應將實際施工人列為原告,發包人列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為當事人。(2)轉包時,未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發包人一般不列為當事人。
2、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合同轉包給實際施工人后,發生質量糾紛處理:發包人是原告,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員是共同被告,共同承擔質量方面的連帶責任。
(三)工程掛靠的訴訟主體確認1、工程欠款糾紛。應當以實際施工人、被掛靠單位為共同原告。若被掛靠單位不愿起訴的,實際施上人可單獨起訴。
2、工程質量糾紛。應當以實際施工人,被掛靠單位為共同被告;兩單位對質量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四)聯合承包的訴訟主體確認:兩個以上的承包人聯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與發包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而發生糾紛,則其他聯合方應列為本案共同原被告。
(五)合作建設,合作開發的訴訟主體確認;若合作方對合作標的享有共同權益的,且合作一方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糾紛而訴訟的,其他合作建設方為共同原被告。
(六)涉及分包的主體確認:因分包單位原因致使建設單位發生損失的,建設單位叫以以總包單位為被告,直接向總包單位索賠。而總包單位承擔責任后,可以以有責任的分包單位為對方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
(七)產品質量侵權的主體確定: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第三人財產人身損害的,受害人為原告,而確認對方當事人時應區分涉案工程是否已交付。在工程交付前,以承包人為被告;在工程支付后,以發包人為被告。
(八)施工人侵權的主體確認:施工期間因承包人過錯致人損害,如在公共場所,道旁或地上挖坑,安裝地下設施,未設明顯標志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第三人損害的,以承包人為被告,而發包人不列為被告。
二、怎樣起訴公民因婚姻家庭糾紛,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財產權益爭議,均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起訴狀除應寫明上述內容外,還應寫明起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并由原告簽名和蓋章。此外,還應提供與被告人數相同的副本。
起訴,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于管轄方面的法律規定較多,這里就不一一例舉,您如需要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有關法律規定。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經過復議的案件,如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對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及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對于經過復議程序的,應當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收費的具體標準可查詢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訴訟應分清是程序訴訟還是實體訴訟。
三、怎樣應訴當您或您單位被起訴后,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您或您單位應當依法應訴。首先,應在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訴的,可在答辯狀中寫明。其次,應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并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訴訟義務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和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或者委托辯護人進行辯護,可以提出回避申請,經許可,可對證人、鑒定人員發問,進行最后陳述,提起上訴。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進行和解,接受調解,撤回自訴,提起上訴。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權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或直接起訴,對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許可,可對被告人發問,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
以上就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帶來建設工程訴訟的主體怎么確定的全部內容。建設工程訴訟主體的確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所以說要好好的確定好。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大律網的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