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人違法分包承擔的責任

導讀:
工程發包人違法分包承擔的責任
在我國現實生活中,工程合同承包是非常常見的,工程建設是我國基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工程建設領域經常有拖欠工資、違法分包等情況。那么發包人違法分包承擔的責任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違法分包
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二、違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工程違法分包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責任:
(1)施工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對于接受違法分包的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民事法律后果: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違法分包的,分包合同無效。
(2)施工單位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賠償損失。
(3)施工單位對因違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違法分包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三、違法分包行為的認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了四種違法分包行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兩種違法分包行為?!墩J定查處辦法》第九條總結并完善了前述法律法規關于違法分包行為的規定,羅列了七種違法分包的具體情形:
(一)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二)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 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五)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六)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七)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