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款拖欠可以告甲方嗎(分包工程款拖欠可以告甲方嗎合法嗎)

導讀:
在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分包違約可以連帶起訴總包嗎一、分包起訴總包甲方是否有連帶責任分包方起訴總包方,甲方(發包方)不承擔連帶責任,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發包方為本案的當事人,且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分包方)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分包合同可以起訴發包方嗎
分包方可以直接起訴發包人。分包人與發包人雖未建立合同關系,但分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關于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且實際完成應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的,分包人有權向發包人主張承包人對其拖欠的工程款。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建設工程發包人具體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后果:
(一)不予支付工程款。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二)發包人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在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四)施工中取得資質的,按照有效合同處理。在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場合下,如果承包人簽約之時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分包違約可以連帶起訴總包嗎
一、分包起訴總包甲方是否有連帶責任
分包方起訴總包方,甲方(發包方)不承擔連帶責任,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發包方為本案的當事人,且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分包方)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二、違法分包人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違法分包人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如果分包起訴總包甲方是不承擔連帶責任的,一般發包人在支付工程款的時候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有什么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上法院起訴。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辦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途徑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在訴訟或仲裁中可以將總包人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甲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總包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總包人和甲方同時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進行訴訟或仲裁。需要強調的是,甲方只在拖欠總包單位工程款項的范圍內向公司承擔支付工程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二條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甲分包給乙,乙分包給丙,請問丙可以向甲索要工程款嗎?
甲分包給乙,乙分包給丙,丙可以向甲索要工程款。
分包工程后,分包人完成工程的,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主張工程款,也可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除工程主體結構部分外的其他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除了建筑工程合同約定的分包外,其它分包必須事先征得發包人的允許。
分包是可以合法進行的,但合法分包應具備下列條件:
1、須經發包人同意;
2、其分包的只能是部分工作,而且是非主體結構的施工;
3、相對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常見的違法分包情形包括: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綜上所述,只要總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或征得發包人許可,是可以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有合法施工資質的的單位、公司。一旦發包人發現總承包人存在違法分包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賠償相應的損失。在雙方協商不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托專業建筑工程律師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追責索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三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四十四條
實際施工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以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怠于向發包人行使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其到期債權實現,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總包欠分包工程款,工人可以找甲方
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途徑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在訴訟或仲裁中可以將總包人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甲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總包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總包人和甲方同時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進行訴訟或仲裁。
貴公司在訴訟或仲裁中可以將總包人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甲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總包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總包人和甲方同時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進行訴訟或仲裁。需要強調的是,甲方只在拖欠總包單位工程款項的范圍內向貴公司承擔支付工程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二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