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分包誰承擔責任(違法分包承擔責任后追償比例)

導讀:
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律師解答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是:承包單位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應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
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是:承包單位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應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建筑法》 第六十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典違法分包連帶責任
法律主觀:
我國《 建筑法 》對于轉包、分包有非常明確和具體的規定。 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違法分包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首先,承包人轉包項目或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勘察、設計、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監理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有 違法所得 的,并處 沒收違法所得 ;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 營業執照 。 其次,違反規定,轉包、違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對于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客觀:
《建筑法》第六十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承擔連帶責任之后如何追償
連帶責任人代償債務后可分三種情況尋求司法救濟:
1、民事判決確定各連帶責任人應當承擔份額的,部分責任人代償債務后,可以向原審人民請求行使追償權,原審人民法人償還,該裁定不允許上訴,但可復議一次;
2、民事判決沒當承擔份額的,部分責任人代償債務后向其它連帶責任人行使追償權的,應當向人民另
3、在民事判決作出之前,部分連帶責任人已經向權利人履行了所有連帶責任人的義務,且之后作出的民事判決已經明確了代償債務的責任人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的數額時,該民事判決書為執行依據向人.
連帶賠償責任怎么賠償
連帶責任是部分份額的,它是通過一個人全部承擔,然后向另外一個人追償,責任是根據責任認定書里確認的份額來進行分配的。
(一)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三)連帶責任人承擔了連帶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負有連帶責任的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二、承擔連帶責任的特征
(一)它是一個整體的責任
(二)它給了被侵權人更多的選擇權
(三)它是一種法定的責任
三、應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一)代理時的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伙債務時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條規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三)保證的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四)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五)工程的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