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是怎么收取的

導讀:
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是怎么收取的
一般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除總承包合同中已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那么,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是怎么收取的呢?以下由大律網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的收取方式如下:
采用工料單價法計價的工程,發包方將國家規定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給另一承方,工程發包方應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合費內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響工效,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關驗收,資料歸檔整理等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
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工程發包方應按分包工程造價(不含設備費)的2%-4%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具體配合事項由工程發包方和總承包方協商確定。分包方使用總承包方機械、腳手架等發生的費用另行計算。施工配合費僅計取稅金。
二、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關于建設工程分包不合法的行為如下:
我們可以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管理辦法》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一)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四)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三、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合法分包應具備四個條件:
(一)根據工程分包常識,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但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二)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分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三)根據工程分包常識,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四)在工程分包常識中,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凡違反上述條件之一的,應定為違法轉包。
以上就是關于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是怎么收取的相關內容。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進行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的收取一般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2%-4%來收取;同時工程分包違反一定條件就是違法分包,符合一定條件就是合法分包。在工程分包規定中,分包單位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承包任務,否則會違反法律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