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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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資質
建筑工程是特殊行業,安全非常重要,承包人需要在其資質范圍內進行承包,同時在合法的情況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給第三方,那么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資質呢?下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國家在2015年發布的施工勞務資質標準,企業承包勞務工程前必須獲得施工勞務資質。同時,由于施工勞務資質不在劃分等級和類別,建筑企業不再需要申請多達13項的施工勞務資質,而是完成一項資質的申請即可。在最新的施工勞務資質承包范圍中,獲得資質的企業可以承包各類的建筑勞務作業,不再受到限制。
(1)企業凈資產在200萬以上。
(2)技術負責人的工程業績。
(3)擁有有辦公經營場所。
(4)技術負責人要求工程序列中級職稱或高級工。
(5)企業中級工人數不少于50人。
(6)施工現場管理5人,施工員、安全員、勞務員等配置齊全。
勞務工程的承包需要企業具有相應的施工勞務資質,而在滿足了資質申請條件后,企業還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申請,通過審核后方能拿到資質證書。
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對總包的風險。
(1)民事責任
因分包合同無效,如果發生分包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者造成總包合同工期延誤等問題,總包單位應向業主承擔全部違約及賠償責任。
(2)行政處罰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止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用工責任
如分包人不具有用工資格的,總包方應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合法的風險。
3、轉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風險。
4、掛靠或允許他人借用本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風險。
5、分包合同訂立不規范,缺漏必備的條款的風險。
6、以包代管的風險。
7、業主指令分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