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筑工程掛靠要注意什么

導讀:
2022年建筑工程掛靠要注意什么
建筑企業掛靠施工的現象在現實中是常見的,這種方式使被掛靠企業常常承擔著極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有些風險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問題,那2022年建筑工程掛靠要注意什么?建筑工程掛靠法律規定是什么?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大律網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2022年建筑工程掛靠要注意什么
1、工程質量不合格將無法獲得工程款。
根據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6],如果掛靠人所施工工程經驗收不合格,意味著施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發包方自然沒有任何義務再向被掛靠企業支付任何工程款,還可以追回此前已經支付的工程款,且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均應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至于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之間,則應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大小對已經發生的工程投入損失承擔相應比例的責任。
2、總包合同無效后如果涉及黑白合同則喪失按白合同主張有利價款的依據。
司法解釋第二條[7]規定如果施工合同無效,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但并沒有明確指出應該參照哪份合同。在現實中,發包方與承包人簽訂黑白合同的情況極為普遍。雖然司法解釋[8]規定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被視為掛靠人的一根救命稻草,但該條解釋得以成為裁判依據的前提顯然是中標備案的施工合同有效。如果中標備案的施工合同由于涉及掛靠問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而雙方又另行簽訂了一份黑合同,究竟應該以哪份合同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呢?司法解釋對該問題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實踐中,有的是依據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有的是根據導致合同無效當事人過錯大小分配合同之間的差價、有的是按照實際施工人的資質等級來結算工程造價,方法不一,對于掛靠人來說就存在風險。
3、非法所得可能被收繳。
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掛靠合同無效后,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掛靠人獲得的非法所得就是掛靠人獲取的施工純利潤,通常高于被掛靠企業收取的相應比例的管理費用。掛靠人的非法所得就是掛靠人獲取的施工純利潤,即指掛靠人收到的該工程全部工程款減去掛靠人的實際投入(包括材料、設備及勞務費支出、自身管理費、被掛靠企業收取的管理費、被掛靠企業代扣代繳的稅收)的差額。如果法院判令收繳,而掛靠人實際投入中的自身管理費部分又往往鑒定不實,說不定掛靠人會虧損。
4、與被掛靠企業關系處理不好將影響到掛靠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實踐中,掛靠人找好了項目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投標的事情并不少見,而被掛靠企業在中標后不將工程交給掛靠人施工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在施工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掛靠人被被掛靠企業趕出施工現場的情況也是有的,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掛靠人往往處于劣勢。
二、建筑工程掛靠法律規定是什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66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第5條規定,施工人掛靠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并以被掛靠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簽訂建筑工程合同而被起訴的,應將施工人和被掛靠建筑施工企業列為共同被告;被掛靠建筑施工企業對施工人因承攬的工程不符合質量標準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2、法律、司法解釋之所以規定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其理由在于被掛靠者以其全部財產和信用作為掛靠者以其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基礎,擔保掛靠者從事的經營活動的義務的履行,這就是掛靠關系對被掛靠者所產生的風險,被掛靠者既然接受了他人的掛靠,相應地就必須承擔這種風險,不能只享受收取掛靠利益的權利,而不承擔掛靠風險的義務。掛靠實際上也就是具有了擔保的性質。根據歸責基礎理論,確定法律責任的理由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與責任主體行為有關的歸責基礎;一類是與責任主體的行為無關的歸責基礎。后一類的歸責基礎主要是因為主體的社會角色而帶來的責任,其中之一就是因為責任主體與行為人存在某種關系而承擔連帶責任或替代責任。被掛靠人對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既有基于合同關系的約定依據,更主要的是掛靠人與被掛靠人存在特定的掛靠關系。雖然,建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或逾期交付問題,是與掛靠人的施工行為有直接關系,被掛靠人并無施工行為,但掛靠關系的存在使被掛靠人擺脫不了民事責任的承擔。故被掛靠人對掛靠人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具有法律依據和法理學上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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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