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后工傷認定能推翻嗎

導讀:
那么一年以后工傷認定能推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推翻生效的工傷認定的方法: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應當在工傷認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一年以后工傷認定能推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能。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的六十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因此一年后的今天再去推翻認定是不可能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推翻生效的工傷認定的方法: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應當在工傷認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經過行政復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復議決定不服,應當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經過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工傷認定結論,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程序規定》第四十條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辦理工傷理賠需要什么資料
1.用人單位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病歷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原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住院醫療藥品匯總清單;
2.轉外就醫需提供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轉院證明經社保處同意后前往治療;
3.假肢、義眼、鑲牙和代步等輔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輔助器具》審批表;
4.職工因工死亡的,還需提供死亡證明,供養親屬戶口本、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供養證明,就讀證明,供養親屬開戶銀行賬號(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供養親屬撫恤金審批表;
5.交通事故工傷的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書》;
7.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書》復印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須事故當事人簽字同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