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拖延過戶過了時間怎么辦

導讀: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買賣糾紛如何避免在簽定二手房合同之前,買房人應該仔細檢查房屋的狀況,將所要購買的二手房調查清楚后再簽訂合同。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況,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證明,以避免糾紛。確定以上事項之后在簽訂買賣合同。那么二手房買賣拖延過戶過了時間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商品房是經政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不超過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后出租或者出售。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那么二手房買賣拖延過戶過了時間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發出書面催告,約定合同履行期限,也可以視作違約處理賣家承擔違約責任。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
二、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經政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不超過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后出租或者出售。按照法律法規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
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還在,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只需要補交地稅,房子還是屬于業主。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手房買賣糾紛如何避免
在簽定二手房合同之前,買房人應該仔細檢查房屋的狀況,將所要購買的二手房調查清楚后再簽訂合同。具體包括:
(一)檢查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證,看兩證是否齊全,要看清楚產權證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證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記載,注意房屋是否被賣房人出租。
(二)檢查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姓名和賣房人的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三)看產權證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還需要共有人出具書面同意證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況,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證明,以避免糾紛。
(四)檢查房屋本身的質量。
確定以上事項之后在簽訂買賣合同。對于買方來說,除了要嚴格按照建設委員會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格式訂立合同之外,還需要將一些細節問題納入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業管理交接,戶籍的遷移等問題。買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為“保證金”,等買房將物業管理交接,戶籍遷出之后再將房款全部交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