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 都不做法定代表

導讀:
關于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 都不做法定代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真實目的?
1、不愿意承擔民事責任法律風險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經營的話,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高級的管理人員會有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2、不愿意承擔行政責任法律風險?!睹穹ㄍ▌t》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②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③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④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⑤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⑥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3、不愿意承擔刑事責任法律風險。法定代表人可能觸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等。
二、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定代表?
老板們不愿意當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基于以下一些原因:
(1)身份的限制
有些人自己開了公司,但是可能不太方便將身份公開,于是在整個過程中,就不會使用自己的名字進行任何的登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也是另請他人來當。
(2)法律上的風險
在某些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比如有些公司,本來所從事的業務就不太正規,存在非法經營的風險,或者是通過抽逃資金、隱匿財產來逃債;向工商稅務等部門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從事法律禁止的活動,損害國家利益等等。
有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可能受限。比如公司被列入了黑名單(比如打官司輸了又拒不履行義務)。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受到很大的限制,飛機火車不能坐二等以上座位;限制進入高消費場所;買車買房受限;子女讀私立學校受限等等。所以,如果某些老板一個人名下有多家公司,那么這樣的風險也會陡增,所以就會讓他人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公司涉及到刑事責任了,那么一般主要追究的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如果這個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主管該犯罪事項的,那么也會被牽涉其中。
所以,從以上角度來說,法定代表人的確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的,這個法人不能隨便當。
刑事辯護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