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定代表人的風險

導讀:
6.企業作為被執行人,因不予配合法院的調查和執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罰款、拘留等處罰甚至刑事責任7.因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法定代表人的個人信息被同步公開8.因企業欠繳稅款,其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限制出境9.因企業存在未了結的涉外商事糾紛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限制出境10.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其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11.曾擔任破產清算企業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部分:行政責任12.因企業違反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第四部分:刑事責任13.單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為&ldquo。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相關規定,法定代表人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在法人經營管理過程中多享有諸多權利。然而,法定代表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亦需要履行相應義務、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結合自身的辦案經歷,并在法律檢索的基礎上,系統梳理了“法定代表人的13類法律風險”,具體分為「民事責任」、「限制或懲戒措施」、「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四類,以期對各位有所裨益。
第一部分:民事責任
1.法定代表人因其職務侵權行為,而產生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董事或者高管,實施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而產生的民事責任
董事、高管不得實施的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主要包含:
3.法定代表人協助股東抽逃出資,而產生的連帶責任
4.破產程序中,因破產企業在特定期間內實施不合理減少企業財產、損害債權人利益,其法定代表人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二部分:限制或懲戒措施
5.因企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給付義務,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限制消費、限制出境措施
①限制消費措施:根據上述規定,在司法強制執行案件中,如果被執行人為單位,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會被司法機關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高消費措施的具體內容,詳見下圖所示:
②限制出境措施:根據上述規定,在司法強制執行案件中,如果被執行人為單位,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6.企業作為被執行人,因不予配合法院的調查和執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罰款、拘留等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7.因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法定代表人的個人信息被同步公開
8.因企業欠繳稅款,其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限制出境
9.因企業存在未了結的涉外商事糾紛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限制出境
10.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其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11.曾擔任破產清算企業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部分:行政責任
12.因企業違反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
第四部分:刑事責任
13.單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而產生的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分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各個章節之中,如集資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強迫勞動罪、虛假訴訟罪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需結合具體案件及刑法相關規定予以確定。
法律規定浩如煙海,對法律的理解也存在差異。本文僅為結合自身經驗,并在法律檢索的基礎上,對法定代表人存在的13類法律風險或者法律責任進行概括總結。在法律實務中,法定代表人在何種情形下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何種法律責任,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及法律法規予以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