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被處罰過的違法建筑現在還能再被處罰嗎?一事能否多罰?

導讀:
以前被處罰過的違法建筑現在還能再被處罰嗎?一事能否多罰?
在拆違過程中還出現過一種現象,就是以前作為違法建筑收到過處罰通知,也去交過罰款,后來又接到處罰通知,還讓交罰款,有的企業選擇了繳納幾次罰款,也有的不交罰款的被拆除掉了,那么這種一事多罰的情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楹庭律師團為你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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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為農村違法建筑處罰主要參考的事《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法律里明文規定責令改正然后進行罰款,對一些輕微情況通常責令改正也有不罰款的,但只罰款不責令改正的情況卻不在法律規定里,也可以理解為不能一事多罰(如果接到過違法建筑處罰通知書,請仔細閱讀里面每一句話,如果自己看不懂的要問清楚,或者讓律師幫你分析)。
如果對違法建筑進行罰款或責令改正,這就是進行一次性處罰,這種處罰之后還能不能再處罰呢?有的人認為能,有的認為不能。
這個要看處罰通知或處罰決定上是怎么寫的,如果通知寫明自行拆除并繳納罰款,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是違法建筑則需要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撤銷該通知,如果不撤銷則生效,或者你沒撤銷自己選擇了繳納罰款,則也是自己認可了該處罰決定,既然認可了就要按照通知處理,如果只交罰款未拆除,則違法狀態一直存在,那么即使再處罰也是僅就未執行的拆除行為,因為“罰款”你已經履行了,就不能再罰款了。
楹庭律師提醒你,一旦已經做了處罰措施,不能在處罰措施執行完成之后或驗收合格之后再進行第二次處罰措施。也就是一事不再罰。
這是違法建筑常見的一些糾紛問題,如果你遇到了又不能自行解決的話,需要及時向律師問明情況再做決定。
你遇到過類似問題,或對此有什么見解嗎?說說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