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真實故事:從違章建筑到補償835萬,加5套房,多嗎?

導讀:
拆遷真實故事:從違章建筑到補償835萬,加5套房,多嗎?
袁先生,家住江蘇泰州郊區,在自己家宅基地上蓋了十幾間房經營著一家鄉村旅館,生活不好也不壞!直到2015年的一天,拆遷來了!城管說,你這是違章建筑,限期拆除!平靜的生活從此被打破,怎么辦?
與此同時,周圍的鄰居也多半收到了通知,發發嘮叨后看不到成效,也就在協議上簽字了。袁先生一家則不然,他們也不服補償標準,無助的袁先生費盡千辛萬苦,受到各種身體和精神的打擊,補償還是不能如愿。多次協商并依法提出異議無果的情況下,袁先生找到了北京楹庭的陸迦楠律師。
律師為袁先生分析了手里的各種證據資料,以自己執業多年的經驗意識到被認定違建拆除隱藏著真實的拆遷目的,這是典型的以拆違代拆遷行為。于是為袁先生制定完善的維權方案,并最終獲得袁先生的認可和接受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除此之外,在律師為他們答疑取證的過程中,袁先生一家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且主動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經過數輪的談判、溝通、訴訟,最終城管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撤銷了拆除通知書,從而以合法的拆遷流程和評估流程對宅基地、地上附屬物、賓館、賓館的經營損失等進行合理的評估。
袁先生終獲補償:835萬元,外加5套安置房!多嗎?這是被拆遷人應該得的拆遷補償!
據了解,袁先生家周邊的鄰居,比袁先生家面積大的也有,但補償也只有300萬左右,遠不及他有錢又有房。和請律師之前相比,袁先生家獲得的補償不但翻了一倍多,還多分2套房。
現在每每提起這件案例,陸律師總是心有感觸的說:“每一件案子對我們律師來說是一件重要的信任,對被拆遷人來說是確實全部的生活,被拆遷人是因為信任才委托我,我也必須用我的專業去回報委托人的信任!
拆遷為了公共利益,被拆遷人也能享受到拆遷帶來的生活的進步!如果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