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適用于老宅基地嗎

導讀: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土地之一,宅基地用于村民興建房屋的,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興建房屋。而村民只是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所有權仍然歸農村集體,那么土地管理法適不適用于老宅基地?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土地管理法適用于老宅基地嗎
土地管理法適用于老宅基地,就宅基地產生糾紛的,適用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法的確權程序是怎樣的
1.由宅基地的使用權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這個是一家的一個宅基地只能填寫一份,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還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3.當地的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村里最近常見的測量隊,他們主要負責對農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測量過程中,還要組織這塊地的相鄰地塊的農民一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并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共同簽名蓋章。
5.測量完畢,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并寫明如誰對這塊宅基地有異議的要在多久提出。
6.經過公告后且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滿后再由當地縣政府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