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換借條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導讀:
借條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成立的憑證,借條一般會載明借款人還款的期限,還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要償還借款,如果暫時無力還款的,可以借款展期,那么借條到期換借條擔保人還有沒有責任?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借條到期換借條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借條到期后換借條的,擔保人要不要承擔責任,要依據擔保類型而定,擔保物權擔保的,不影響擔保人責任。如果保證人保證的,保證期間不延長、中斷,所以保證期限屆滿后,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借條怎么寫才有效力
一個借條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