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資房是什么房

導讀:
興建房屋是肯定要用到土地,如果在國有土地興建房屋的,需要向政府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有出讓和劃撥兩種,那么政府集資房是屬于什么性質的房屋?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政府集資房是什么房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政府集資房是屬于經濟適用住房,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集資房的買賣效力規定
1、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2、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計劃,其建設標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相關規定均明確規定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計劃。
3、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4、根據上述相關規定可知,集資房是為了保障和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而興建的,這種集資具有明顯福利性質,它首先以具備該單位職工的身份屬性為前提條件。由于政府在土地、信貸、稅收等方面都采取了補貼性的優惠措施,其具有較強的社會公益性,故目前全國各地對集資房的轉讓是嚴格限制或持否定態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