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農村房產買賣有效嗎

導讀:
對農村房屋是在宅基地上興建的,而宅基地是屬于經濟集體所有的土地,所以農村房屋買賣交易的限制是比較多的,不能像商品房一樣交易,那么民法典中農村房產買賣有沒有效的?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農村房產買賣有效嗎
農村房屋買賣,如果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怎么解決農村房屋買賣糾紛
第一,爭議雙方直接協商這個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
第二種,求助于消費者協會。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處于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于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房屋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第三種,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然這個解決方式的前提雙方之間有仲裁協議,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后一種途徑是通過向法院起訴進行解決,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這個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對于前面幾種解決途徑,在選擇解決房地產爭議的途徑時,應立足于解決問題,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關系,而選擇最能解決實際問題相應社會效果最好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