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立功可以提前釋放嗎

導讀: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分子在監獄服刑時,要遵守監獄管理規定,積極接受勞動改造的,表現良好的,有可能提前釋放的,那么監獄立功可以提前釋放嗎?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監獄立功可以提前釋放嗎
服刑人員提前釋放就是假釋,服刑人員有立功表現的,可以申請假釋,經批準后就能提前釋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一條【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或者發現了判決的時候所沒有發現的罪行,由執行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并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
二、如何認定為有立功表現或重大立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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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的;
2、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3、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4、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
5、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
具備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1、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2、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4、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
5、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