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才能夠減刑,什么情況下才能減刑

導讀:
法律規定,在監獄減刑的情況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哪些情況下才能減刑1、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如下: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什么情況下可減刑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如下: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犯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減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5、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哪些情況下才能減刑
1、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如下: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3、下列情況下才能減刑:犯罪分子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具有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等情況。
4、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對其決定限制減刑。在范圍上來講,減刑僅僅只適用于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管制以及拘役這四種類型的犯罪分子。并且,在條件上只要滿足減刑的條件,無論其之前的罪過大小都是可以實行減刑的。
5、死緩能減刑,死緩不能減刑的情形:死緩不能減刑的情形包括:(1)如果是先行羈押的,不能算在2年期內的。(2)在執行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后會減為25年有期徒刑。(3)在執行期內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后就會減為無期徒刑。(4)如果是在執行期間有故意犯罪,可分為一般情形和情節惡劣兩種:一般情形,故意犯罪但是情節一般的話,對于未執行死刑的,死緩期間就要重新計算,也就是重新計算2年,程序上還要層報到最高檢備案;情節惡劣的話,則會報請最高法核準死刑,也就是執行死刑的意思。(5)被判處死緩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死緩的一般也會限制減刑。(6)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也會限制減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列舉了部分情形,僅供參考。在具體案件中,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來作出裁決。
什么情況下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
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如下: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律主觀:在下列情形下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危害后果被當事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的;當事人是被脅迫或誘騙違法的;當事人自首的;或者主動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自首 《 刑法 》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有法定從輕和酌定從輕兩種,亦可分為一般從輕和特別從輕。
什么情況下可減刑
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如下: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分子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具有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等情況。
法律規定,在監獄減刑的情況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