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可以走速裁嗎

導讀:
刑事司法實踐過程中,為了進一步提升刑事訴訟的質量及效率,速裁制度應運而生,我國刑事訴訟法鼓勵符合法律規定情節的刑事案件適用速裁程序,縮短案件審理期間,那么,共同犯罪可以走速裁嗎?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共同犯罪可以走速裁嗎
共同犯罪不一定均可以走速裁程序,如果部分被告人有異議的,就無法適用速裁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
(五)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
二、速裁程序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速裁程序的審理期限通常為10日,如果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案件進行審理時,可以延長至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情形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三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