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總則合同如何變更

導讀:
現實生活中,可能會因為一些事情而要簽訂一些合同,簽訂合同似乎都是常有的事情,比如說買賣一樣東西需要簽訂買賣合同,租房子需要簽訂租房合同等等,合同簽訂之后就不可以不履行了,這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那么民法典總則合同如何變更呢?對于這個問題,大律網小編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民法典總則合同如何變更
合同變更,需要由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并且明確要變更的內容,變更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合法。如果變更的內容不明確的,視為沒有作出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二、合同變更的情形具體是什么
合同變更的情形如下:
(一)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有的合同是為當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設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專為當事人一方利益約定的。由于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對于這些合同,如果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后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再需要合同為其帶來利益,則可以變更合同。
(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雙方在進行協商時,意思表示必須是明確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則,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不可抗力必須達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為變更合同的理由。如發生不可抗力后,經義務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則不能作為合同變更的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