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怎么會喪失

導讀: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是有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而繼承權是有可能喪失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是比較多的,那么繼承權如何會喪失的?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繼承權怎么會喪失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權喪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遺產的代位繼承條件
1、代位繼承必須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須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繼承權的人僅限于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并且不受輩份的限制,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有代位繼承的權利,而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和長輩直系血親都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3、代位繼承人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他們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喪失繼承權的,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只有完全具備以上四個條件,代位繼承才能發生。代位繼承還有別于轉繼承:轉繼承就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應繼承的遺產轉由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