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導讀:
繼承權的喪失發生繼承人被依法剝奪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的法律后果,從而導致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喪失。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第三人屬于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其他人不能主張第三人返還,而只能向處分遺產的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那么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權的喪失發生繼承人被依法剝奪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的法律后果,從而導致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喪失。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第三人屬于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其他人不能主張第三人返還,而只能向處分遺產的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關于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1、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如下: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
二、繼承權喪失的后果
繼承權的喪失由人民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加以確認。人民法院在判決中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繼承權的喪失溯及至繼承開始之時發生效力。
繼承權的喪失發生繼承人被依法剝奪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的法律后果,從而導致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喪失。這種喪失只對特定的被繼承人發生法律效力,即繼承權的喪失僅是繼承人針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喪失。繼承人因法定事由而喪失對特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并不喪失該繼承人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喪失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亦發生效力,即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繼承權的喪失對善意第三人不發生效力,不得以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而對抗善意第三人。喪失繼承權的人處分被繼承人遺產的,屬于對他人財產的無權處分。因此,于此情形下,應適用善意取得原則,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第三人屬于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其他人不能主張第三人返還,而只能向處分遺產的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