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職責是什么

導讀:
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職責是什么
各門類、各專業工程,各地區、不同時期界定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標準尺度不一,通常按損失嚴重程度可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
法律咨詢:
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職責是什么?
吉林卓行律師事務所范廣達律師回答:
凡三、四級重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提出處理意見,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一、二級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提出處理意見,報到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凡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務院部委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其授權部門會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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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范廣達律師補充:
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吉林大學法學博士東北師大人文學院副教授吉林卓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友情提示:如有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律師咨詢,3-5分鐘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