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人,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工程質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人,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施工方缺乏責任心、疏于管理的話,容易引發工程質量問題,乃至事故。對于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有好幾種,但是主要還是從事故造成的后果劃分,包括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別重大事故等。不同的事故等級對應的死亡人數及經濟損失金額不同,處理的措施也不一樣。那么,工程質量重大事故死亡多少人,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網友咨詢: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多少人死亡?
上海申浩(成都)律師事務所蘇賓律師解答:
工程質量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蘇賓律師解析: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并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后,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簽認后,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后,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后,總監理工程簽署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準后,簽發工程復工令;
6、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并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國家對重大事故的相關處罰:
一、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二、給予相關責任人以及單位必要的罰款,由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以及單位的刑事責任:重大責任事故罪、瀆職罪等。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有多種,既可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又可按其產生的原因劃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責任區分。
事故的處理方法:
1.修補處理;
2.加固處理;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處理;
⑴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⑵后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⑶法定檢測機構合格的;
⑷出現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資深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二十年。前檢察官,曾在檢察機關工作十二年,歷任檢察員、公訴科長、檢委會專職委員等職務。在二十年的法律生涯中辦理了大量的案件,對法官、檢察官辦案思維非常熟悉,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友情提示:如有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律師咨詢,3-5分鐘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