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總承包可以將土建分包(epc總承包土建整體分包合理嗎)

導讀:
法律主觀:不可以,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它符合資質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體結構),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它符合資質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體結構),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
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嗎
1、EPC可以分包單位專業分包。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它符合資質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體結構); 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3、這是合法的,國內尚未對于EPC總承包項目有過多的具體管理規范,國家也在積極準備《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epc可以分包嗎
可以的。從立法原則看,招投標活動公平原則的內涵之一是要求所有潛在投標人能夠獲取的信息或獲取信息的途徑一致,即信息公平。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總承包商對整個建設項目負責,但卻并不意味著總承包商須親自完成整個建設工程項目。
EPC可以分包單位專業分包。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它符合資質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體結構); EPC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
可以。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總承包商對整個建設項目負責,但卻并不意味著總承包商須親自完成整個建設工程項目。除法律明確規定應當由總承包商必須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總承包商則可以采取專業分包的方式進行。
法律主觀:epc可以分包。epc是工程總承包模式之一,總承包后進行分包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同時應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分析:從法律、法規層面理解EPC分包應具備三大條件,其中關鍵條件是主體結構的施工不得分包。EPC的分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分包行為要得到建設單位的認可,二是分包項目的承包人要具備資質條件,三是主體結構不得分包。
epc主體工程可以分包嗎
法律主觀:epc可以分包。epc是工程總承包模式之一,總承包后進行分包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同時應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總承包商對整個建設項目負責,但卻并不意味著總承包商須親自完成整個建設工程項目。除法律明確規定應當由總承包商必須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總承包商則可以采取專業分包的方式進行。
從立法原則看,招投標活動公平原則的內涵之一是要求所有潛在投標人能夠獲取的信息或獲取信息的途徑一致,即信息公平。
法律主觀:建筑的總承包商是不可以把主體工程分包給分包商的,主體工程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施工。具體規定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法律主觀:不可以,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法律主觀:可以分包,但需符合法律規定。對于 建設工程合同 ,需要發包人將 工程合同 給施工方承包。經法定程序,總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的施工單位,雙方是需要簽訂分包協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