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撤銷婚姻的幾種情形

導讀: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分居兩年,小梅向法院起訴,稱這段婚姻并非本人自愿,而是被脅迫,懇請撤銷,與離婚不同,撤銷婚姻是將夫妻關系完全銷掉,即二人從未存在名義上的婚姻關系,無論是離婚還是撤銷婚姻,男女雙方都有過婚姻關系,不過是關系解除與撤銷的區別,除了離婚,還有兩種:撤銷婚姻、無效婚姻,但可撤銷的婚姻,經歷了完整的結婚程序,領了證,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適合判定為無效。
男女領了證,組建了家庭,想要解除關系,一般需走離婚的途徑。除了離婚,還有兩種:撤銷婚姻、無效婚姻。與離婚不同,撤銷婚姻是將夫妻關系完全銷掉,即二人從未存在名義上的婚姻關系。夫妻離了婚,稱作離婚人士;婚姻被撤銷,可稱作單身男女。
無論是離婚還是撤銷婚姻,男女雙方都有過婚姻關系,不過是關系解除與撤銷的區別。無效婚姻則不存在夫妻關系,一般只算作男女長期同居,比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重婚、近親結婚等,這些婚姻行為得不到法律認可,屬于無效婚姻。
離婚與無效婚姻容易區分、理解,而可撤銷婚姻具體指哪些?一般來說,違反了當事人意愿,比如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等可以撤銷。
案例分享:
2014年4月,小梅與付某經人介紹認識,見過了幾面,互相存有好感。付某家人對黃道吉日深信不疑,認為2014年是一個吉祥年,要求兩人這一年領證結婚。付某年齡偏大,心里對早結婚十分支持;小梅卻覺得他倆剛認識,馬上就到了談婚論嫁,過于倉促,就沒同意。
2014年8月29日,付某母親以自殺相逼,付某也隨即說:母親死了,自己活在世上也毫無意義,不如跟了去。兩條人命相迫,小梅無奈地于這一天與付某領了證。縱使結了婚,小梅對付某失望不已,有意疏離,便搬出付家生活。多年來,夫妻二人從未共同生活,也不存在共同財產和債務。
分居兩年,小梅向法院起訴,稱這段婚姻并非本人自愿,而是被脅迫,懇請撤銷。法院經審理,認為情況屬實,予以支持,撤銷了二人的婚姻關系。
案例分析:
小梅與付某分居了一段時間,婚后也沒有共同生活,這種情況進行離婚訴訟,法院準予離婚的概率相當之大。但小梅沒有申請離婚,而是想將婚姻關系直接撤銷。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小梅在付某及其父母用生命威逼的情況下,點頭結婚,屬于被脅迫的一方,有權提起訴求。
結婚的基礎是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者出現第三者加以干涉。小梅與父母的結合,既有來自于付某的強迫,也有來自第三者——付母的干涉,其婚姻缺乏自愿、平等的基礎,應當進行撤銷。
需要注意的是,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過了時間期限,則無法撤銷,只能走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途徑。
除了被脅迫結婚屬于可撤銷的情形,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也可撤銷。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一方對病情隱瞞不報,或者結了婚才告知疾病,另一方權益受損,有權對這一段婚姻反悔,請求撤銷婚姻。時間也為一年內提出,從知道疾病的這一天開始計算,超過了一年則不允撤銷。
可撤銷的疾病包括哪些?只要病情嚴重,皆可撤銷嗎?《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哪些病屬于重大疾病,可進行撤銷,但結合婚前體檢的相關規定可知,部分遺傳性疾病、艾滋病、生殖系統疾病、精神分裂癥等都屬于重大疾病。
總的來說,可撤銷的婚姻包括受脅迫、重大疾病兩種情形,能撤銷的根本原因在于這類婚姻違背了公平、自愿原則,缺乏婚姻生活的基礎。既然違背了婚姻基本原則,不能直接判定為無效么?
無效婚姻沒有一年的時間限制,是法律不予認可的關系,不會得到法律保護。但可撤銷的婚姻,經歷了完整的結婚程序,領了證,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適合判定為無效。此外,雖然可撤銷婚姻在結婚時屬于一方受迫,卻不排除二人在一起長了,會日久生情,出于家庭和睦的考慮,也不適合將可撤銷婚姻定為無效。
因此,法律將起訴權利交給了受脅迫一方,她不申請撤銷,則認定是滿足這段婚姻。如果受脅迫一方受到了人身控制,無法一年之內提出,是否就不能撤銷?前文敘述過,一年的這個時間是劃定在受脅迫方完全自主自由的時候,如若正受控制,則由其脫離了控制的第一天算起,直至一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可撤銷婚姻中的夫妻有共同財產,自行協商分配或交由法院裁判;有未成年兒女撫養權爭執的,法院會根據孩子年齡大小,夫妻經濟狀況、道德品質、居住環境等綜合考慮。可撤銷婚姻與離婚差異巨大,但涉及共同財產、子女分配等共通問題,其實可參照夫妻離婚的來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