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一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協議有效。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財產分割協議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具有拘束力法。那么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協議有效。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財產分割協議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具有拘束力法。關于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協議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協議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財產分割協議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具有拘束力法。
二財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上平均分配但因特殊情況會有所不同。在分割方式上一般由以下幾種
1實物分割。所謂實物分割不是將所有的實物財產都均等分割而應該是在不影響共同財產的使用價值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割如糧食現金等財產的分割
2價金分割。所謂價金分割指的是將不可用實物分割的財產變賣并將變賣取得的價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輛車一幅畫等
3價格補償。對于不能用實物分割的共同財產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該共同財產的該方可以將共有物作價并將作價的一半付給另外一方作為補償從而使得其獲得該財產的方法為價格補償比如家里唯一的座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