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諾是否有效

導讀: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諾是否有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作出的承諾是雙方自愿作出的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承諾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承諾是有效的。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諾是否有效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作出的承諾是雙方自愿作出的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承諾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承諾是有效的。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