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必然為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一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存在兩種情況,屬于共同財產的: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新婚姻法出臺以后,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一)有房無貸辦理流程及費用:1、帶好三證正本及復印件。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必然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一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存在兩種情況,屬于共同財產的: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新婚姻法出臺以后,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一)有房無貸辦理流程及費用:1、帶好三證正本及復印件。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必然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是否一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存在兩種情況,屬于共同財產的: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屬于共同財產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臺以后,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一)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