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財產如何分割?

導讀:
同居解除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以依照雙方當事人的協議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一般會按照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在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需要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因此需要雙方合理分割,避免爭執和未來糾紛,才能化解矛盾,和諧解決分割問題,同居期限對財產分割沒有影響,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財產分割方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同居關系財產分割方式如下: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同居關系財產分割方式如下: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對于同居關系中產生的財產糾紛,首先要明確同居期間的財產范圍包括:雙方的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可以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這些財產要屬于男女雙方共同管理、使用。同居解除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以依照雙方當事人的協議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一般會按照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進行處理。
對于財產分割,應該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具體來說,可以這么處理:個人所有的財產歸該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財產,按雙方所占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如果是不適合分割的財產,可以歸屬于男女雙方一方所有,并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對雙方共或是與他人合伙經營的企業,由雙方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同居期限對財產分割沒有影響,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財產分割方案。若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通過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但一般情況下,同居關系不屬于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同居期間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需要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因此需要雙方合理分割,避免爭執和未來糾紛,才能化解矛盾,和諧解決分割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