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關系的財產如何分

導讀: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
一、非法同居關系的財產如何分
1、非法同居關系的財產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財產,按雙方所占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可以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如果是個人所有的財產歸該所有人,不分。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條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法律對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
1、非法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如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可訴訟解決。
2、可認定事實婚姻關系的情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