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分手時財產如何分配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非法同居解除后財產按什么原則進分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非法同居在財產分配上是受民法保護的。只是在原夫妻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時,考慮過錯方對無過錯方的侵權程度,在分割財產時照顧無過錯方。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非法同居解除后財產按什么原則進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財產分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均等分割;屬于個人財產的,另一方無分割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6、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那么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配,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應當依法收繳,不得進行分割。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那么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何進行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糾紛基于親情或夫妻關系,意思表示的判斷標準與其他民事案件有所區別家庭類案件,糾紛主體間存在父母、子女、夫妻等特殊的身份關系,判斷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什么,不能一概用陌生人或一般民商事主體標準判斷,如何分割父母與成年子女的爭議家庭財產(一)注重財產流動中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民事法律關系的成立及內容,主要在真實意思表示的確認,女兒去世之后,女婿只返還了當時向我們借的27萬元房款,而房子、撫恤金這些都沒有分給我們,這樣分配合理嗎。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有哪些內容1、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那么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有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老婆提離婚財產如何分割老婆提出離婚后,財產的分配應按照以下原則進行:1、婚前財產:在夫妻雙方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老婆的婚前個人財產,如她的嫁妝、個人存款等,無需分割,仍歸她個人所有,2、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沒有特別約定,那么在離婚時,這部分財產應按照雙方協商的方案進行分割,因此,在離婚時,財產的分配也會受到子女撫養費用的影響,婚前財產是指在婚姻成立前,夫妻雙方所擁有的財產,離婚時應當歸還原所有人。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總之,父母財產兒女分配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并注重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父母財產的分配需要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并要求確保子女的合法權益,因此,父母財產兒女分配應該根據雙方意愿和實際情況進行協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其中,子女繼承權益的大小與其法定繼承順序相關,即根據父母所屬的繼承順序進行合理分配,在父母財產分配過程中,了解相關法律、制定合理的遺囑、平等繼承原則的適用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二婚的情況下,如果其中一方喪偶,涉及的財產分配就相對復雜。首先要區分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是指婚前各自的財產以及婚后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單獨所有的財產。共同財產則是夫妻雙方婚姻期間形成的財產,如共同購買的房產、車輛等。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在中國的婚姻法中,夫妻一方的過錯,例如通奸、家暴等情況,可以作為財產分配的依據,如果夫妻不是因為過錯離婚,那么按照財產共同所有的原則來分配財產,無論是否存在過錯,夫妻都需要按照規定來分割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總之,在離婚過程中,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離婚時發現一方有違法所得的情況,比如藏匿毒品、非法集資等,而對方并不知情,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返還差價或者提取相應數額的違法所得,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需要按照財產共同所有的原則來分配財產。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離婚股票算共同財產嗎離婚股票財產的分配方式為股票所得的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其次,老年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時要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年齡和健康狀況等因素,總的來說,老年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應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以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和生活需求,在財產分配過程中,應當明確夫妻雙方各自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深入探討老年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方式,希望對正在經歷這一困境的夫妻們提供一些幫助和指導,首先,老年夫妻離婚的財產分配應遵循法律規定,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財產,應當平等分配。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之前。參與分配應當向原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和執行依據,由該法院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那么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老人財產如何分配繼承1、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人財產怎么分配法律主觀:老人的財產由其配偶、父母和所有子女共同 繼承,第二,如果老人的財產是個人所有,那么在世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序法定的繼承人,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可以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嗎債權人請求對非法人財產分配,其實是屬于債務清償的問題,自然人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債務,所以債權人是有權利要求分配債務人財產清償債務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一百一十七條采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那么債權人可以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有哪些1、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那么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離婚后,男方發現前妻婚內出軌,離婚財產還能重新分配嗎?
前妻惡意轉移財產2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需要看一下對方是否屬于惡意轉移財產,還要看是否在法律保護的期限內,如果屬于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
法院不查老賴的財產 我該怎么辦?
近兩年全國建筑市場不景氣,發包人也面臨著巨大資金壓力。然而有的發包人雖然無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東卻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討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來給大家支幾招,認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著發包人能良心發現,因此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主要手段是賬戶查封,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因此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 但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我們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找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進而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涉及到繼承分割財產錢的問題啊,估計啊兄弟姐妹們十有八九都會吵架,其實啊,大家吵架的原因呢,很簡單,總希望自己呢能夠多分點,最起碼呢也希望能夠平均分配,但平均分配這個想法呢,絕對是錯誤的,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老人的子女們都有權利分割遺產,但這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平均分配,很多人呀,都有這個誤區,以為呀,每個人都能分到一樣多的遺產,實際上呀,遺產分配啊,原則上是公平,而不是絕對的公平。根據啊民法典的規定,子女呢,在分配遺產時,要考慮到他們對老人的贍養情況,如果某個子女呢,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或者是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他們可能會分到更多的遺產,而如果呢,有贍養能力。
卻未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分遺產的時候呢,就比較少,或者呢,根本就分不到遺產。法律規定是明確的,但需要你有證據來支持,所以呢,在處理遺產糾紛的時候,證明自己啊,對老人的贍養貢獻是非常重要的,這需要專業的律師來幫你梳理相關的證據材料,這些證據呢,可能決定了你能分到多少遺產。雖然孝順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每個子女啊都有責任去履行,如果你的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甚至呀在遺產分配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這無疑會讓人感到心寒。請記住,只要你堅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且采取正確的方式,法律始終會站到正義的一邊。如果你有類似的問題,歡迎私信我們,我們一起來幫你。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