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

導讀:
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之前。參與分配應當向原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和執行依據,由該法院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那么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之前。參與分配應當向原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和執行依據,由該法院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關于債權人申請對非法人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申請參與分配人必須是已經取得執行依據(即已經生效的仲裁裁決書、判決書、裁定書、支付令、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公證債權文書等)的債權人。
(2)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
(3)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之前。
(4)參與分配應當向原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和執行依據,由該法院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