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單位獨家承攬工程常有困難因此法律允許分包但有

導讀:
總包單位獨家承攬工程常有困難因此法律允許分包但有
所謂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中的招標投標是建筑工程招標與建筑工程投標的統稱,它是指建筑工程的發包方采用適當的方式,發布擬建建筑工程的有關信息,表明將選擇符合條件的承包商與之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承攬該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向招標方提出自己的工程報價和其他承包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和其他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后,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并與其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活動。
法律咨詢:總包單位獨家承攬工程常有困難因此法律允許分包但有哪些限制條件
律師回答:
、須經發包人同意。、建設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處行完成,不許分包。、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十八條在工程發包與承包中索賄、受賄、行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的財物,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九條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