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是一家國有企業的退休員工。他被該單位重新聘為工程師。他只是給了我一封雇傭信,但他沒有和我父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父親已經工作兩個多月了,單位還沒有提到簽訂勞動合同。雇傭信可以被視為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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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相關協議,必須給予補償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后,賦予了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方面的義務,因此,單位應對簽訂了“競業限制”條款的勞動者給予一定的補償。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那么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相關協議,必須給予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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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注銷后的單位簽訂合同是否有效公司在注銷前要對相關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的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也要處理要么解除要么將原公司的權利義務轉給其他主體。但公司一方的清算主體要承擔合同不能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合同的簽定時間不屬于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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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件結果&mdash,李想委托元甲律所后,婚姻家事律師提出雖然我們做了公證贈與,但贈與人已經去世,贈與財產沒有辦理變更登記,為了保險起見,我們起訴王麗,主張贈與合同有效,由法院判決贈與合同有效,這樣贈與合同就不會被推翻,同日,李鵬(贈與人)與李想(受贈人)在公證處簽訂《贈與合同》,因302房房屋所有權證正在辦理中,李鵬愿將以上房屋的購房權益和相關權益中屬于贈與個人所有的全部份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和條件等內容和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有關稅、費的前提下贈與李想個人所有,辦理公證后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和條件下立即到房管部門等單位辦理房屋的贈與過戶登記手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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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仍然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成立。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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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材料商介紹,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初曾經就交付時間、付款方式以及貨物質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約定,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施工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導致材料商資金鏈緊張,無法正常運營,在起訴施工單位和甲方的過程中,材料商遭遇了種種挑戰和困難,另外,材料商還發現部分貨物質量存在問題,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標準,面對種種困難,材料商選擇了起訴施工單位和甲方,以維護自身權益,如何保證貨物的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是施工單位和甲方需要重視的問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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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要求女性應聘者為未婚,應聘者為獲得工作崗位而隱瞞已婚的事實,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騙行為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做合法嗎?《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用人單位設定應聘者為未婚的條件,原因一般是勞動者如為已婚女性,在結婚生育等情形時因休假而導致單位客觀損失。但是,勞動者有休假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在得知員工應聘時告訴其婚姻狀況為虛假的,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那么隱瞞婚姻狀況簽訂勞動合同后單位能否以員工已婚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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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解雇用人單位是否支付補償金,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工傷,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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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非婚生子與婚生子的法律地位,享有的法律權利一樣,因此,即使是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也應當承擔撫養義務,沒結婚父親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1、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父母均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權可以變更,即使沒結婚在以下情況下父親也能要孩子的撫養權,5、根據法律,未婚先孕的情況下,如果雙方沒有簽訂任何協議,那么母親默認擁有孩子的撫養權,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需要對其承擔撫養義務。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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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材料商介紹,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初曾經就交付時間、付款方式以及貨物質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約定,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施工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導致材料商資金鏈緊張,無法正常運營,在起訴施工單位和甲方的過程中,材料商遭遇了種種挑戰和困難,另外,材料商還發現部分貨物質量存在問題,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標準,面對種種困難,材料商選擇了起訴施工單位和甲方,以維護自身權益,如何保證貨物的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是施工單位和甲方需要重視的問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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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指與發包人(建設單位或稱業主)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協議書,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是指與發包人(建設單位或稱業主)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協議書,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2、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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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以自己的技能、知識或設施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或服務,自行承擔經營風險,與用人單位沒有身份隸屬關系,一般不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或支配的人員,應認定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勞動者長期未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又未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雙方“長期兩不找”,可以認定雙方勞動關系處于中止履行狀態,中止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存在勞動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也不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如此后一方當事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另一方因不同意解除而申請仲裁,勞動仲裁委或人民法院經審查后如認為上述解除符合法律有關規定的,應當確認解除。那么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確認雙方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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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人梁某在一家單位工作22年,卻被單位告知不再與他續簽勞動合同,而梁某則認為單位應當與自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與梁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京水公司于是起訴至法院,認為梁某在該公司服務不滿10年,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法院經審理認為,京水公司無法證明水利工程總隊已經與梁某解除勞動關系。因此,法院最終判決京水公司應當與梁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工作10年以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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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多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常常被用人單位一些小伎倆欺騙,北京勞動爭議咨詢中心在此為勞動者總結一下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常見的一些伎倆,并給予分析,讓你避開這些陷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企業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簽訂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內也必須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應依法參保并將為勞動者辦理參加社保手續和扣繳社保費的情況如實告知職工。那么如何應對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常用伎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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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合同履行6個月后,公司查實到劉某的學歷證明系偽造,遂通知劉某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劉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確定勞動合同有效,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司未與核實其過錯在公司,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現公司以假文憑為由,解除其合同顯然違反合同約定,因此,應支付其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法規定,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那么勞動者持假文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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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又解決一件工傷賠償難題!工作中受傷,但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傷情評定為九級傷殘。單位不愿支付合理賠償款,在元甲律所幫助下,法院判決幾乎支持我方全部訴求,當事人拿到35萬余元賠償款!
登記在母親名下的房屋,在父親去世后,母親自行處理,通過贈與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個女兒,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雖然只登記在母親一人名下,但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在父親去世后,房屋屬于母親與所有子女共有,母親無權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贈與其中一個女兒,最終法院認定母親與女兒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 如果想過戶房屋,最好提前咨詢律師,避免出現此類情況,不僅過戶行為被認定無效,最終還要浪費高額的過戶稅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