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的基本性質及意義

導讀:
工程索賠的基本性質及意義
工程索賠的基本性質及意義
1.工程索賠的性質
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索賠屬于正確履行合同的正當權利要求。索賠方所受到的損害,與索賠方的行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導致索賠事件的發生,可以是一定行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為所導致。索賠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通過協商方式友好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妥協時,爭議可通過仲裁解決。
2.工程索賠的意義
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索賠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聯系,合同工是索賠的依索賠據。整個索賠處理的過程就是執行合同的過程,從項目開工后,合同人員就必須將每日的實施合同的情況與原合同分析,若出現索賠事件,就應當研究是否提出索賠。索賠的依據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證據,在想索賠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
索賠有利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設索賠直接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雙方利益,索賠和處理索賠的過程實質上是雙方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建設單位為使工程順利進行,如期完成,早日投產取得收益,就必須加強自身管理,做好資金、技術等各項有關工作,保證工程中各項問題及時解決;作為施工單位要實現合同目標,取得索賠,爭取自己應得利益,就必須加強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變更等進行更嚴格、更細致的管理,進而推動建筑行業管理的加強與提高。
索賠是合同雙方利益的體現。從某種意義上講,索賠是一種風險費用的轉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單位利用索賠的方法使自己盡可能的損失得到補償,就會降低工程報價中的風險費用,從而使建設單位得到相對較低的報價,當工程施工中發生這種費用時可以按實際支出給予補償,也使工程造價更趨于合理。作為施工單位,要取得索賠,保證自己應得的利益,就必須做到自己不違約,全力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實現合同目標。同樣,作為建設單位,要通過索賠的處理和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使建設項目按期完工,早日投產取得經濟收益。
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建設項目的主客觀條件發生了與原合同不一致的情況,使施工單位的實際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單位為了挽回損失,通過索賠加以解決,顯然,索賠是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的,施工單位必須準確地提供整個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確定挽回損失的數量。
索賠有利于國內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索賠是國際工程建設中非常普遍的做法,盡快學習、掌握運用國際上工程建設管理的通行作法,不僅有利于我國企業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對我國企業順利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國外工程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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