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怎么簽才正規

導讀: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每個公司必走的過程,在實務操作中,很多公司在簽訂合同中“偷懶兒”,看似沒問題,但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引起勞動爭議。那么勞動合同在哪些情況下簽訂是無效的,又該如何正確簽訂勞動合同呢?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每個公司必走的過程,在實務操作中,很多公司在簽訂合同中“偷懶兒”,看似沒問題,但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引起勞動爭議。那么勞動合同在哪些情況下簽訂是無效的,又該如何正確簽訂勞動合同呢?
公司如何正確簽訂一份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每個公司必走的過程,在實務操作中,很多公司在簽訂合同中“偷懶兒”,看似沒問題,但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引起勞動爭議。那么勞動合同在哪些情況下簽訂是無效的,又該如何正確簽訂勞動合同呢?
哪些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一份完善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意義重大。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合同無效的情況:
①約定“不繳納社保”
社保是國家強制性保險,替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雙方有關于不需購買社保的約定,也不能排除該法定義務,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屬于無效條款。
②約定“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一般情況下,員工遲到早退,企業可以不予支付相應時間段內的工資,但遲到幾分鐘即扣除當天工資的條款會被認定為免除單位義務、加重員工責任,因此無效。實踐中,企業可以約定“一個月遲到早退XX次,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防止員工經常遲到早退,影響企業經營。
③約定員工離職需支付違約金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向企業支付的違約金只有兩種,一種是競業限制違約金,一種是公司提供專項培訓約定服務期,員工提前離職的違約金。除此之外,即使公司約定了賠償金數額,員工的單方辭職也無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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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約定自動續簽
不少企業會在合同中約定自動續簽,約定這樣的條款是為了減少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以便規避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際上這樣是行不通的,仲裁機關一般會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訂立了一次勞動合同。
一、采取書面形式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根據上述規定,公司一旦決定招錄員工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就應當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關系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但由于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工作管理通常較為松散,考勤大都不甚規范。
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如果員工存在每周工作時間超過24小時,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超過15日的情況,司法機關很有可能判定雙方不屬于非全日制用工模式,此時公司可能面臨承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風險。因此,無論采取何種用工模式,最好都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對用工模式、工作時間、社保繳納、工資發放周期等事項進行詳細約定。這會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也能在發生爭議時大幅降低舉證不能的風險。
二、選擇合適的勞動合同類型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起始時間及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完成某項工作的期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勞動合同類型的選定屬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范疇,經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三、謹記合同簽訂時間
公司在員工入職后需在1個月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從員工入職的第2個月起,公司將面臨向員工支付2倍工資的不利后果,該“2倍工資”指:員工工作所獲工資+按此標準再付一次(一般不包括加班費),并非另付二倍工資。如果超過1年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公司不但要另行支付11個月工資的賠償,還將自動視為與員工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條款設置需謹慎
勞動合同應當包含: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17條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可根據自身需要,在合同中加入試用期、培訓、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非必備條款。鑒于以上必備條款會對勞動合同成立與否產生直接影響,建議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認真對照第17條的規定,避免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