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有時還會發現質量通病的原因

導讀: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有時還會發現質量通病的原因
房屋工程質量通病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經常發生的普遍存在的且不易根治的一些不影響工程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主要有裂縫、滲漏等。
法律咨詢: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有時還會發現質量通病的原因是什么
律師回答:
)房屋建筑工程多數為濕作業,竣工驗收后隨著時間的延長,建筑物會出現干縮引起質量通病。
2)建筑材料的線膨脹系數不一樣,溫差變化會產生不同的變形而引起質量通病。如:南京地區溫差高達40-50攝氏度,因此產生溫度裂縫就較多。
3)軟弱地基上的房屋在竣工時沉降變形未結束,交付使用后又增加使用荷載使房屋會生沉降變形而引起質量通病。
4)二次、多次裝修引起結構安全和質量通病,
5)使用不當,維護管理不到位都會產生新的質量通病。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條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工程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