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復婚的程序

導讀:
夫妻離婚后復婚的程序
離婚后復婚的程序是什么?
離婚后復婚,是指已經離過婚的男女雙方,因為感情未斷或其他原因,自愿恢復夫妻關系,重新登記結婚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辦理。那么,離婚后復婚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呢?下面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離婚后復婚條件
曾有夫妻關系并已按法定程序離婚;
離婚后未再婚;
自愿恢復夫妻關系。
離婚后復婚步驟:
1、申請。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所需證件包括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員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件等。
2、填寫聲明書。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填寫《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并在“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3、審核登記?;橐龅怯洐C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4、領取結婚證。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并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5、 撤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以免造成法律糾紛。
離婚后復婚注意問題:
復婚不收取任何費用,與結婚登記一樣免費辦理。
復婚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雙方自愿,隨時都可以辦理。
復婚不影響雙方的個人財產和負債,即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和債務仍然歸各自所有。
復婚不影響子女的撫養權和贍養義務,即離婚時確定的子女撫養權和贍養義務仍然有效。
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離婚后復婚的程序
1、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復婚登記,已經離婚的男女雙方經自愿申請,依婚姻登記辦法,在婚姻等登記機關辦理恢復夫妻關系的行政程序。中國婚姻法和婚姻法登記辦法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并在復婚申請書上附注“恢復婚姻”字樣.
2、復婚登記的必須性
《婚姻法》第35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復婚必須辦理復婚登記,這說明只有經過登記,復婚雙方的婚姻關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經過復婚登記手續擅自同居的,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這種非法同居關系不僅不受法律的承認和保護,而且還會受到社會道德輿論的譴責。
3、復婚的性質和程序都等同于結婚
關于復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14條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故從程序上來看,復婚與結婚是一致的;從性質上來看,復婚等同于結婚。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4、復婚要帶的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除須持與結婚登記相同的證件外,還須持《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檢查。復婚登記按結婚登記的程序辦理,并須在《結婚申請書》上注明"復婚"字樣,同時收回雙方的《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