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戶口遷回原籍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引起戶口遷移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一、離婚后戶口如何遷出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是什么?
(一)離婚后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二)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后把要遷移一方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里注銷。
(三)帶著戶口遷移證去即將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二、離婚后戶口遷移程序是什么?
(一)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三)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離婚后戶口可以遷回原籍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引起戶口遷移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戶口遷回原籍條件一般是大學生畢業后直接將戶口遷回原籍。讀大學時戶口遷至大學所在地,畢業后,只要沒到其他地方落戶,一般兩年內默認退回戶口原籍,拿學校開具的報到證直接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