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復婚的條件有什么

導讀: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其實離婚之后再復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隨時都可以,只要感情還沒有破裂。
一、離婚后復婚的條件有什么
離婚后復婚的條件有:
1、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離婚了是否還能復婚
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新的婚姻關系。其實離婚之后再復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隨時都可以,只要感情還沒有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