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改進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背景

導讀:
加強和改進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背景
加強和改進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背景
質量監督管理模式、方法必須適應發展形勢、管理對象、工作任務的變化,任何一成不變的管理模式是沒有生命力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必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不斷注入新的內涵,賦予新的要素,體現新的特征。只有不斷增強監管工作的適應性、有效性和科學性,才能更好發揮監督效能,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1.1監督收費取消,為機構重新定位帶來契機
長期以來,絕大多數監督機構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并以收取監督費維持正常運轉。2008年11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其中包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取消監督收費,使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徒然面臨嚴峻的挑戰,迫使監督機構必須樹立新理念,創建新機制,采取新舉措,加快制度和管理創新,實現一系列根本性的轉變。盡管文件指出,收費項目取消和停止征收后,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但有很大一部分基層監督機構遇到了經費難以落實等實際困難,監督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監管職責難以有效落實。對此,既要客觀評估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也要從發展的視角來認識改革的積極意義。要以監督收費取消為契機,順應形勢的發展,對監督機構性質重新進行定位。
1.2第5號部令出臺,為監督模式轉變提供依據
目前工程質量監督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沿襲了十幾年前的做法,實行以工程項目為對象、以定人、定點、定式監督為主的模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施行的5號部長令是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其明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的主體,并統稱為主管部門,體現了對監督機構行政執法地位的認可。5號部長令既充分考慮了政策的連續性,也廣泛吸收各地有效做法,對監督工作內容、程序及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比較系統、科學的規定,對一些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的監管要求,是今后開展質量監督工作的根本大綱。加快建立健全以抽查為主要方式、以行政執法為基本特征的工程質量監督模式是貫徹執行5號部長令的迫切要求。
1.3市場形勢發展,為監管方法改進創造條件
近年來,我國工程建設每年保持了20%左右的增長速度,工程建設呈現出量大、面廣、點多、線長、周期短的特征,整體規模不斷創造歷史新高。隨著經濟的發展,工程項目中超高層、大跨度、結構復雜的建筑日益增多。從項目管理看,建設規模與管理資源配置失調,制約質量水平提升的客觀因素仍然存在。工程技術儲備不足,市場不規范,管理不到位,違法分包、轉包屢有發生,從業隊伍素質不高的情況尚未根本改變。工程實施承受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工程管理的多重考驗,老問題與新矛盾交織,形勢不容樂觀。這些問題都與質量監督工作科學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新形勢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監督管理方法要在推動“四化”上下功夫,即監管內容專業化、監管程序標準化、監管過程精細化和監管手段信息化。“四化”既是工作要求,也是一個工作體系;既是推行現代工程監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監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1.4監管任務變化,為工作機制創新注入動力
近年來,工程監管難度、風險、環境等發生了深刻變化。科技含量高、施工難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術風險、質量風險日益突出,加之市場機制不完善、投資主體逐利趨向,給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部分參與工程建設的企業和個人的責任意識不高,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建筑市場不規范,信用缺失、無序競爭、低價中標等現象仍然存在,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行為制約機制難以有效運轉;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影響質量的現象突出。一些建設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相關手續就擅自開工建設,規避政府主管部門監管;一些新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建設工程游離于監管之外或者監管不到位,“三區”工程成為工程質量監管的薄弱環節和盲區,也成為工程質量事故頻發的重災區;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尚未建立,缺少法規和監管隊伍等方面的必要支撐;工程項目已經向高、大、深、難轉移,而建設、管理、監督隊伍的總體素質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工程建設。另外,隨著近年來工程量的大幅增加,許多地區尤其是大中城市的監督力量嚴重不足,人均監督面積已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3萬平方米增加到當前的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平方米,人員緊缺的問題相當突出。監督隊伍素質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影響了監督工作質量。目前,政府實行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又對質量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監督人員承受很大壓力。面對這種形式,必須盡快建立完善“履職不失職、盡責不追責”的監管工作新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