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工程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導讀:
加強工程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加強工程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乃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等實際上是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時限履行義務。新頒《合同示范文本》對工程中的各項業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定。承發包雙方、監理工程師都應在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容易引起索賠。
3、公正地處理索賠。索賠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在主張的同時要提供事實證據。根據事實證據和合同條款,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預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是就同一個問題的推諉,而是找出對方違約的地方提出反索賠要求。
4、嚴格現場簽證制度。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經常出現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由于簽證是雙方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計算依據。目前存在簽證缺少約束甚至一張簽證單的結算造價就占合同價款的37%。因此要嚴格簽證權限制和簽證手續程序,提倡只簽客觀實際情況而不簽造價,只簽實際工作量、點工數、施工措施而不簽造價。結算部門應嚴把審核關,拒絕不合理的現場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