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人員勞動合同

導讀: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什么我國建筑工程資料的管理規程是指: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符合合同的質量要求,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竣工驗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檔案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法律依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第一條工程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并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歸檔,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什么
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方法是:建立公司自己的合同備案與合同審查機制;加強法律意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掌握合同維權的法律方法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中層管理人員簽訂競業限制有效嗎
中層管理人員屬于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簽訂競業限制有效。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什么
我國建筑工程資料的管理規程是指: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符合合同的質量要求,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竣工驗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檔案館。法律依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第一條 工程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并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歸檔。 第三條 工程建設各方應確保各自資料的真實有效、完整齊全。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后應依法將歸檔資料移交城建檔案館。 第八條 由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提供所供物資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合同的質量要求。 第九條 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管理原則,參與工程建設的有關各方應各自對本單位產生的工程資料負責并保證工程資料的可追朔性。



